在日益壮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背后,不少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很好保障。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既要为他们提供一个“温馨家园”,也要提供必要的“法律武器”。此外,还要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网约配送员、在线学习服务师、互联网营销师……近年来,随着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迅猛发展,一大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走进公众视野。他们活跃于城乡,穿梭于街巷,不仅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便利服务,而且促进了社会分工的细化,为国家产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人力保障。
需要看到,在日益壮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背后,还没有建立健全与之规模相适应的劳动用工、就业管理服务等体制机制,不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很好保障。比如,有的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为了完成任务,焦虑于被差评扣钱,不得不狂奔、超速,甚至逆行、闯红灯,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猝死事件时有发生,让人着实担忧。
针对新就业形态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近日,有关部门连续发布关于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指导意见,意在更好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从而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也是促进平台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一个“温馨家园”。要针对新就业形态的新特点,最大限度地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吸纳到工会中来,让他们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真正做到哪里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哪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工会就要站出来说话。各平台企业要支持所属从业人员组建工会、加入工会,通过工会了解他们的意愿,及时化解矛盾,有效激发从业者劳动热情和创造力,不断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要发挥好各级工会的“娘家人”作用,让每一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都能感受到来自工会“大家庭”的温暖。
其次,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武器”。单个劳动者相对于用工单位、企业而言,处于相对弱势。不少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而这又反过来助长了不良企业的侵权行为。因此,要积极推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修改完善,充分表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见诉求,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各项权益在法律上得以切实保障。要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重点针对职业伤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与平台用工密切相关的问题,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
需要指出的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至关重要。要针对新职业的新特点,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素质整体提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应城市生活、应对困难压力、缓解精神负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