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是城市颜值的展现,是城市文化符号的标识,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元素,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意义重大。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着眼厦门特色,坚持规划引领,大力整治提升,积极探索“主管部门、属地责任、物业管理、第三方企业、行业协会和商家业主”六方管理模式:主管部门全程管、街道社区属地管、物业范围物业管、公益广告企业管、广告协会辅助管、商家业主自己管,初步形成了共管共治态势,提升了户外广告规范管理水平。
突出主管职责压实属地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作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2019年开展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试点工作以来,重点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抓规划。目前,该局按照“少而优、少而精、小而美,全面禁止设置高立柱广告”的总要求,编制了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总体规划。结合试点区域不同功能、建筑特色、设置需求编制了两部详细规划,做到了规划引领,先规后设,不规不设。例如,作为城市门户的火车站片区,该局因地制宜突出“大而美,少而精”,既营造营商环境,又提升门户形象。
抓规范。近年来,该局在试点区域内先后拆除了1985块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设施,设置了534块广告,消除了违规广告,提升了城市品质。
抓长效。为确保常态和长效管理,该局先后建立健全了22项制度规定,真正做到管理有章可循。该局制定的《厦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措施》等政策法规,较好地解决了户外广告安全监管等问题。
此外,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该局将户外广告管理纳入街道社区的“门前三包”和日常市容管理范围,明确街道社区和店家管理责任,明确街长、路长、店长责任制,明确管理内容、管理范围和考评标准,做到巡查到位、发现及时、处理迅速。例如,该局在中华街道办事处实行属地管理后,仅中山路就纠正了违规设置店招23起、乱张贴小广告350起。该局还把广告店招设置与城市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融合起来,明确规划、建设、市政、街道等管理部门责任,实行广告店招设置联评联审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广告设置需求和店招设置千篇一律等问题。
突出物业作用 探索第三方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对其管理区域最清楚、最直接、也最有效。试点期间,该局把物业服务企业列入广告店招管理环节,赋予物业服务企业店招指导设置和安全监管的责任,在户外广告详规控制范围内,对改变业态的商店在不违反店招设置导则的情况下,由物业服务企业指导其设置并落实安全监管,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管理时效性。该局出台的中山路片区户外招牌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明确了在物业管理范围内新设置店招的,由设置人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设置需求,签订安全责任书,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后,由其所在城管中队监管。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介入,也较好地解决了高层违规广告设置处理时城管入户难、执法难等问题。
为解决公益广告设施设置乱、管理差等问题,该局以海沧区嵩屿街道辖区为试点,对公益广告规范管理进行了摸索。由海沧区政府所属的城建集团公司作为第三方承包,对公益广告设置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设置、统一许可、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的思路,初步探索“设计、建设、管理、维保”四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解决了公益广告多头管理、重设轻管和乱拉红布条等问题。既满足了主阵地宣传、文明城市和行业部门公益宣传需求,又提升了公益广告设置品质。
突出行业管理 引导商家自律
在试点全过程中,该局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桥梁和专业作用,与广告协会共同分析把握全国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总体发展趋势,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经验,结合厦门实际,共同宣传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的法律法规,共同研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共同破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引入广告设置的新模式、新材料和新工艺。
人民城市还需人民“管”,广告管理也是如此。试点期间,该局广泛发动市民参与,发出了致全体市民一封信,召开了4次试点区域市民座谈会,开展网上征求意见等,发放了5万份店招设置规定宣传单,制作了户外广告店招设置动画宣传片,编制了《店招设置指导图集》,广泛宣传户外广告管理相关规定,引导业主商家自觉遵守设置规定,并为提升户外广告设置水平建言献策。
同时,在整治工作中,该局采取“拆设同步”或“先设后拆”等方式,不搞简单的一拆了之,与业主共商设置方案,既纠正了违规设置广告,又解决了店家需求。该局还及时解答广告设置咨询问题589人次,现场协调解决市民反映较多的招牌设置问题158起。经过整治后,厦门市城市品质得到大幅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