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游戏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国家各部委相继发布了多个规范性文件。如2010年原文化部发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对网络游戏进行管理的部门规章,较为系统地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网络游戏准则、法律后果等内容进行了规定。但由于种种原因,该办法在2019年被废止。
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被废止后,目前我国针对游戏行业监管的专门法律或行政法规处于空白状态,游戏行业乱象频发。法律的规制是游戏行业监管工作的重点,全国人大代表、民建温州市委员会平阳县基层委员会副主委陈爱珠建议,要建立游戏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立法的权力主体和执行监管的权力主体。
陈爱珠提出,要完善立法以加强对游戏行业的监管。一是强化游戏审批制度,提高游戏产品的准入门槛和标准,分工设立评审队伍,对游戏产品进行全面、深入、专业的审查。二是实行游戏分级制度,结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防沉迷工作,针对不同年龄段群体设置不同的游戏准入标准。三是完善游戏实名认证制度。引入人脸识别系统,要求游戏产品用户在登录时及付款消费前通过人脸识别认证,违规用户可以采取游戏数据清零、封号、限制时长等惩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