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8月11日,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云南省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8%,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Ⅰ类至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2.1%,劣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系统质量稳定性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位于全国前列,绿美云南建设成效显著,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面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为实现这一目标,云南省聚焦亮点是气、焦点是水、难点是土的实际,提出集中力量打好10个标志性战役,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要包括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湖泊革命”、长江流域(云南段)保护修复、珠江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重度污染水体脱劣、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与此同时,云南省将统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推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能源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
在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方面,到2025年,云南省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进一步加大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统筹好“油、路、车、企”,以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重点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打好“湖泊革命”攻坚战方面,云南省提出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60条具体措施,科学划定九大高原湖泊的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严格流域空间管控,完善河(湖)长制有关制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为推动长江流域(云南段)、珠江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修复,云南省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全面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严格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改,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加快绿美河湖建设;为推动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将严格落实流域产业准入和空间管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测,积极推进“两污”治理行动,扎实推进排污口治理,科学精准推进截污治水,进一步健全流域生态补偿及协同治理长效机制。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方面,抓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理调整优化种植结构,着力推动“九湖”流域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污染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对重度污染水体实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劣Ⅴ类水质断面“清零”集中攻坚行动,加强水资源保障,系统开展水生态治理,到2024年,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水质在脱劣的基础上得到巩固提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打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战,云南省将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推动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坚持“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的治理思路,力争实现到“十四五”末,基本消除18个县级城市的黑臭水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70%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提升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能力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