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网上海10月29日电(记者王迪 通讯员袁炜)今年11月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将迎来揭牌建设五周年。区域内项目建设热火朝天,经济活力满满。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背后有怎样的制度创新?
规划一张图,如何管全域?据悉,青浦、吴江、嘉善两区一县地理相近、文化同源、资源禀赋类似,但发展定位不同。五年来,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苏州、嘉兴两地以及示范区所在两区一县(即“三级八方”),聚焦跨行政区空间定位不一致、规划建设标准不统一、空间治理难协同、实施管理有差异等难题,共同构建了跨省域“1+1+N+X”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两个“1”分别为《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N”为重点领域专项规划,“X”为重点区域详细规划),探索建立了沪苏浙两省一市共编、共研、共推、共议的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的规划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
截至目前,已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包括构建统一的规划体系,在总规层面,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文化保护四条控制线,建立覆盖全域的“四线”管控体系。依托一体化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兼顾刚性和弹性的规划实施和传导机制,逐级传导落实全域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域”。
另外,还包括建立跨省域国土空间规划共编联审机制,即沪苏浙两省一市,苏州、嘉兴两地以及示范区两区一县共同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统一编制、联合报批、共同实施;建立跨省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评估机制,即建立执委会统筹协调、沪苏浙两省一市有关方面全程参与、第三方独立开展体检评估的工作模式,执行“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的监测评估机制;跨省共建区域总规划师制度,即示范区执委会会同两区一县人民政府联合制定印发共建区域总规划师制度实施方案,联合聘任总规划师团队,建立由示范区执委会、跨省共建区域所涉政府部门联合参与的总规划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