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观念,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横向贯通,搭建协调联动的共商共享共促平台,推动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释放监督整体效能,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意识
深刻认识纪巡审联动监督的内在逻辑和现实要求,持续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加强党的领导,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根本保证。纪检监察监督是党领导下的专责监督,巡视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审计则专司经济监督。认真总结“三类监督”的实践经验,推动三方贯通协同,加强工作计划和项目安排统筹,能够有效配置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和审计资源,形成衔接顺畅、配合有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加强“三类监督”工作协同,对于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健全以政治监督、整改落实、以案促改为重点的长效工作机制具有推动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内监督。
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有利于释放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效能。国家治理的关键是治权,治权的关键是监督。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工作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充分认识“三类监督”是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整改问题是提高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持续深化改革,促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联系起来,把落脚点放在规范制约权力运行上,放在系统施治、综合治理上,推动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有利于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健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各领域各环节监督的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每一种监督都会对其他监督产生重要影响,也都需要其他监督协调配合。审计机关要深化“以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为看家本领”的规律性认识,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健全完善跨系统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使用、成果共享等制度机制,切实发挥好审计专业优势,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案源”、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重要支持,形成同题共答、衔接顺畅、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健全制度机制夯实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基础
陕西省审计厅立足务实管用、系统高效目标,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积极构建“全领域、全链条、全周期”协同机制,实现“全方位、全要素、全过程”贯通协同。
建立联系协调机制。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和省审计厅建立常态化联系协调机制,强化工作统筹衔接,明确专门处室和人员密切联络、定期沟通,及时通报相关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点工作安排,及时会商解决重要情况,突出对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关键岗位的联动监督。
确立协作配合机制。深入研究“谁来联、怎么联、联什么”,形成科学完善的协作配合机制,为贯通协同提供指引。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出台《陕西省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明确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纪委监委机关和省审计厅联合出台《陕西省完善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工作流程》,推动从协同做好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四个方面实现贯通协同闭环。
健全线索移送机制。修订完善《陕西省审计厅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强化审计移送事项质量控制,提高审计移送问题线索质量。指定专门处室对接省纪委监委,归口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建立台账,加强移送事项全流程闭环管理,移送前重大问题及时会商、移送后办理情况持续跟踪,确保线索“移得准确、查得高效”。
完善成果共用机制。坚持同查同纠同治,深化审计成果运用。纪检监察机关将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和参考;巡视巡察机构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审计机关将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与审计密切相关的情况或重要事项作为审计重点内容,将有关问题写入审计报告,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陕西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陕西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陕西省省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办法(试行)》,推动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打通关键节点保障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顺畅
陕西省审计厅压紧压实责任,打好纪巡审监督“组合拳”,推动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效应叠加。
做好计划衔接。制订审计计划时,与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深入沟通,确定监督贯通协同结合点,共同研究联动方式方法,探索有效实施路径。今年,与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共同将国资国企、乡村振兴、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列为年度监督计划,实现审计全覆盖要求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重点有机结合。
加强信息共享。认真落实信息互通共享机制,通过书面沟通、会议交流等方式,互通共享年度监督计划、监督要点以及日常监督掌握的重要情况、问题清单。2023年以来,陕西省审计厅共向省委巡视办提供审计报告、问题清单等结论性资料70余份。在省审计厅指导下,汉中市率先建立“巡审联动”数据库,推动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强化优势互补。积极探索纪巡审联动配合方式,抽调审计业务骨干参与省纪委监委案件查办等工作,发挥监督叠加效应。2023年,陕西省审计厅将全省高质量项目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与省委巡视办对榆林市高质量项目推进专项巡视相结合,开展巡审联动试点,取得了“巡借审力政治体检更加精准,审借巡势经济体检更加深入”的良好效果。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巡审联动成果要件多次作出批示,并专门听取工作汇报,给予充分肯定。
抓好整改落实。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管理,共同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追究。
提升治理效能。全力贯通“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对重大领域、重大项目、重要资金加强联动监督,着力审查重大政策供给执行、重大资金配置使用和重大项目进展绩效,揭示存在的难点卡点堵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围绕依法行政、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等方面,紧盯农村社区管理、水利建设、养老、医疗等与民生息息相关事项,强化联动监督,推动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有效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质效
陕西省审计厅印发持续深化“纪巡审”联合监督工作通知,以问题为导向,安排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4年,陕西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省委巡视办出台《加强纪巡审联动开展陕西省乡村振兴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省审计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省监委委员、省委巡视办领导、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等任副组长,组织对22个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开展集中整治。截至2024年9月,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促进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29项,排查问题线索578件,立案332件,追究责任470人。
聚焦“校园餐”和义务教育薄弱环节。2024年9月,省审计厅与省纪委监委联合出台《“校园餐”纪审联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省审计厅主要领导任专班负责人,分派10个检查组对全省30个县(区)开展“校园餐”专项检查。2024年10月,陕西省将署定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专项审计,作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纳入“纪巡审”联动监督内容,制订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
聚焦医疗领域腐败问题。将公立医院审计相关内容纳入纪巡审联动监督范围。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数字化审计模式,全面采集相关数据,重点对细分规则进行数据筛查,获得疑点数据,分批次下发至各审计组,并由审计组和纪委监委检查组进行双向核查。省审计厅汇总核查结果,据此提出审计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办。
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实践探索启示
在纪巡审联动监督实践探索中,陕西省审计厅深刻认识到,要做好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做到“六个坚持”。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监督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审计监督,都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推进纪巡审联动监督中,应充分发挥党委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作用,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坚持制度建设,确保监督贯通规范。制度机制是要素有序运行的桥梁和保障。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分属不同序列,只有建立高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才能实现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成果互享。陕西纪巡审联动监督能够取得一定成效,得益于建立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贯通协同机制,既加强了联络协调,又明确了职责边界、规范了工作流程,为纪巡审衔接协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提供制度保障。
坚持优势互补,确保监督同向发力。审计监督基本职责是经济监督。党内监督首要职责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做到“两个维护”。实践证明,党内监督和审计监督在各自领域有独特优势,党内监督具有极强的政治性、权威性,审计监督具有突出的专业性、独立性,二者在技术、手段、线索和依据等方面相互支撑,就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更好地发挥监督效能。
坚持精准发力,确保监督高质高效。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统一,推进有重点的审计全覆盖,是监督贯通协同取得成效的关键保障。陕西省在推进纪巡审联动监督中,充分发挥审计计划安排的主动性、组织模式的灵活性等优势,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集中整治,取得较好成果。监督贯通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精准谋划、靶向发力,才能事半功倍、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坚持科技赋能,确保监督智慧通达。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在监督贯通协同中的赋能、服务、保障作用,促进全要素覆盖、全流程贯通、全系统共享,是陕西省推动监督贯通工作的一项有效做法。在纪巡审联动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通过重组大数据审计模式、优化大数据审计规划、创新大数据审计模型,深挖大数据潜能,推动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入监督全链条,拓展监督广度和深度,极大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坚持依法独立,确保审计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的本质特征。在纪巡审监督贯通协同中,各主体职责界限明确清晰,应严遵各自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互不干涉。只有保障好各自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才能有效协作。在监督贯通协同中,审计机关要依法保持独立性,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切实发挥好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丁德明)
来源:《中国审计》2024年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