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朱俐娜)2月27日,浙江省印发《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若干举措》要求,“十四五”期间,碳排放双控先行先试取得明显进展;“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
《若干举措》明确,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光伏+”行动,有序推进核电、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到2025年底,新增风电光伏装机600万千瓦、核电装机1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扣除原料用能和能耗单列项目用能)在24%左右;到2030年底,全省风电光伏、核电装机分别达到8000万千瓦、1800万千瓦。科学布局建设抽水蓄能项目,到2025年底、2030年底全省抽水蓄能累计装机分别不少于988万千瓦、24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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