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办理条件,也别着急,我有“门路”,认识了大领导,只要你把保费交给我,我就保证想办法给你办好。
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然而,8位没有退休金的大庆市居民,却想在晚年获得一份退休保障,便将辛苦积攒的血汗钱交给了这位“大能人”,最终却化为了泡影……
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代办养老保险侵犯老人权益的养老诈骗案件,与前罪并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
诱饵:一纸承诺保障背后的谎言
60多岁的被告人赵某,她能说会道,时常凭着自己三寸不烂之舌,骗取一些老年人的信任。孟某就是其中一位,2020年4月,其通过姐姐介绍认识了赵某。赵某谎称只要交6万元就可办理退休手续。在赵某一顿忽悠下,孟某信以为真,并通过微信转款方式支付了6万元。
之后,因迟迟未办理,孟某便多次联系赵某,但她总以疫情原因推脱。为获取孟某再次信任,2021年11月,赵某约孟某见面,签了一份“某电力公司一分公司”的国企劳动合同。合同签完后,退休也仍未办下来。后经过打听,孟某才知悉赵某已被外市公安抓获归案。
无独有偶,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被告人赵某虚构能够通过关系为他人办理退休养老保险,并伪造虚假国有企业劳动合同,通过中间人刘某或直接骗取的方式,诈骗8名被害人好处费76万元,其中赵某违法所得40.5万元。
法院:前后两罪并罚后获刑17年
经侦查,2024年7月,被告人赵某从省女子监狱解回大庆,并于当日刑事拘留。此前已被外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面对指控,被告人赵某辩称其并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款的主观目的,但根据被害人高某、曹某等人的陈述、证人林某、刘某、王某等人的证言以及银行及微信转款明细等证据,法院认定赵某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赵某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应对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据此,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以诈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前罪诈骗罪的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责令被告人赵某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48万元。
说法:警惕养老套路的花样骗局
本案是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件,该类犯罪主要表现为谎称认识社保局领导或者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可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以此骗取老年人保险费、好处费等。对被告人判处合并执行17年徒刑,体现了高新法院坚持从严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态度,全力为老年人营造更安全、更舒心的养老环境。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符合我国国情,保障社会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和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制度。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有关系代办、违规办理“养老保险”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犯罪。
本案中,被害人本应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咨询了解相关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条件,但其认为“找关系”更加顺利和省钱,将保险费交由被告人代办,最终导致钱款被骗的后果。
关于养老诈骗问题不容小觑!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尤其老人, 在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时,应通过相关部门、网站、社区、村委会等了解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到相关部门按照程序依规办理;要警惕“养老套路”背后的花样骗局,不要轻易相信他人能代办养老保险而把费用交给他人,防止“假保障 真诱饵”再现,避免老人财产受损而让老人晚年生活不保,需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