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44条,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实施中各方主体的职责、权利、义务;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的难点问题,明确了财政、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措施;明确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督促和评价制度。
天津是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首批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2023年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印发《关于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的实施方案》,支持天津率先探索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新模式,明确将建立健全促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法规制度作为重要保障措施。
《 中国城市报 》( 2024年01月22日 第2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