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进一步组织实施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推进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扎实推动农村能源革命、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多地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目标
所谓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
近年来,光伏“下乡”整县推进工作在全国多点开花,试点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推进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其中,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南、海南、陕西等省份的56个县(市、区)全面实现试点工作目标。
“这些实现目标的试点地区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政策支持力度大,试点地区通常能够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有助于项目的快速落地和实施。”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还表示,资源条件优越也是一大特点,试点地区往往具备较好的光照资源和屋顶条件,适合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此外,地方政府对分布式光伏项目的重视程度高,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看来,试点地区作为先行者,已经展现出分布式光伏开发的显著成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这些地区在政策支持、电网建设、服务保障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本次发布的《通知》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遇。该《通知》不仅总结了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成功经验,还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通过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的蓬勃发展。”袁帅说。
王鹏同样持积极态度。他表示,《通知》的出台为农村分布式光伏市场提供了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支持,预计将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进入,推动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随着政策的推动和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开始利用闲置屋顶和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实现了能源的自给自足和余电上网。
装机潜力接近20亿千瓦
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已经成为能源转型的重要力量。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发电累计装机达3.7亿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的42%。
“我国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的市场潜力巨大。”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称,据预测,农村屋顶光伏的装机潜力接近20亿千瓦,年发电潜力超过2.5万亿千瓦时。随着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分布式光伏的经济性将进一步增强,有望在更多农村地区得到推广。此外,随着储能技术的发展,“光伏+储能”模式有望成为未来农村分布式光伏的重要发展方向。
不过,在分布式光伏“下乡”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乱象。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在2025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称,近年来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特别是户用光伏不断拓展开发模式,一些项目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实则由企业开发建设,一些项目开发建设存在侵害农民利益的情况,亟需进行规范。
早在2013年,国家能源局已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今年1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潘慧敏表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将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与规范发展相结合,该支持的支持,该坚持的坚持。既要促进发展,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接网消纳承载力不足等制约问题;又要规范市场,对发展中出现的不合理现象给予坚决纠正和严格规范,推动行业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切实维护发用双方特别是农户合法权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
此外,农村地区光伏发电还面临着电网接入难、融资难、运维难等挑战。王鹏解释称,农村地区电网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接入和消纳存在困难。分布式光伏项目初期投资较大,农民和企业往往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分布式光伏项目分散在农村各地,运维管理难度较大。
郑磊补充道,部分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建设存在无序开发、建设质量良莠不齐的问题。同时,部分村民对分布式光伏政策和建设意义了解不足,影响了推广效果。
对此,郑磊提出多项针对性建议,一是要提升电网承载能力,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优化电网规划,提升分布式光伏接入能力;二是要制定严格的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光伏建设企业的监管,确保建设质量;三是要建立专业的运维团队,推广智能化运维平台,提高运维效率;四是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村民对分布式光伏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五是要引入金融支持,如光伏贷、融资租赁等,降低农户和村集体的资金压力;六是要推动“光伏+”模式,结合农村实际,推广“光伏+农业”“光伏+旅游”等模式,提升分布式光伏的综合效益。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为了深入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本次出台的《通知》作出相关规定,为光伏“下乡”保驾护航,支持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因地制宜细化规范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接网程序,根据电网承载力,引导农村分布式光伏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就近接入、就地消纳。
“这一提法非常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王鹏分析称,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可以确保分布式光伏项目与电网的承载能力相匹配,避免盲目扩张导致的电网拥堵和消纳问题。就近接入、就地消纳则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输电损耗,同时促进农村地区的能源自给自足。这一策略不仅有助于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还能推动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科方得智库研究负责人张新原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在农村地区,电网承载力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需要根据电网承载力来合理布局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有序开发能够避免过度开发对电网造成过大压力。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也是《通知》的明确要求。《通知》还指出,不得指定经营主体,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不得以特许经营等方式搞垄断开发,不得侵害农户利益,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王鹏认为,这一规定打破了市场垄断,为各类投资主体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避免了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带来的额外负担,降低了项目的投资成本,提高了项目的经济性,还保障了农民和企业的自主选择权,有助于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多元化发展,促进农村地区的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运维工作方面,《通知》提出,各地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实施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鼓励各地充分利用电网企业和新能源开发企业的专业力量,以社会化、市场化方式,设立村、镇等多层次的能源服务站,提供专业化服务,做好自然人户用光伏运行维护。
“未来,随着电网承载能力的提升和分布式光伏技术的成熟,预计农村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将实现更广泛的覆盖和更深入的发展。同时,随着农民对清洁能源的认识提高和收入水平的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也将成为农村地区能源转型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王鹏说。
《中国城市报》(2025年03月31日第09版)
《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5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