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刘计伟、高泳桢巡查至汽车南站附近时,发现有车辆当街自燃,两名同志心系群众安危,立即赶上前进行扑救,与交警及时疏导附近车辆避免发生次生事故。
据了解,车辆自燃后司机用自己车辆上的灭火器没有灭掉火,此时执法队员赶到,立即用执法车辆上的灭火器进行灭火。火势还没有得到控制,恰好遇到送水工人,执法员和送水工人又用桶装水进行灭火。随后,又过来一辆公交车,车上装有大型灭火器,执法人员、交警、公交车司机合力用大型灭火器将火灭掉,执法队员与交警为防止再次燃烧,又打开机盖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两位执法队员和交警、群众齐心协力,不顾自身安危,经过10分钟的紧急扑救,明火被成功扑灭,火情得到有效控制,有效避免了人员伤亡。
救火后,执法队员刘计伟和高泳桢又默默地离开现场继续巡查工作。他们奋不顾身、英勇救火的行为,赢得周边群众的称赞。从发现火情到及时救火,再一次检验了东胜城管人遇到突发事情的应急反应能力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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