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财经讯】1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发布关于合理使用信用卡的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合理使用信用卡,注意用卡安全,减少信用卡使用纠纷隐患。
文章提示消费者,理性消费,保持良好信用记录。信用卡不可用于套取现金、偿还其他贷款、投资理财、生产经营等非正常消费领域。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应理性消费,不要出现“以卡养卡、以卡养贷”的行为。信用卡也并非越多越好,消费者持有过多信用卡,有可能出现“多头借贷”风险,影响消费者的个人信用记录。
此外,注意保护信息,避免泄露个人隐私。消费者要注意信用卡信息安全,在网络消费时,首先要保证登录网站的安全,不要在不明网站填写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更不要轻易点击各种链接、随便扫描二维码、下载不明APP等。
“信用卡申请信息(身份证号、家庭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很重要,一定要注意保护,信用卡、身份证、密码等重要物品和信息应妥善保管,不要泄露给他人。”文章提示称,若接到银行电话索要个人信息,要先确定电话真实性或拨打银行官方客服电话进行确认,做到不轻信、不泄露、不点击,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
同时,风险提示中还提到协商还款,通过合规渠道解决纠纷。消费者如出现信用卡还款困难,应第一时间通过发卡银行官方渠道协商还款,如实反馈个人情况及诉求,积极与银行沟通,协商分期还款。不轻信“代理维权”“征信洗白”等虚假承诺,抵制“反催收”组织,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不法行为。
当消费者与信用卡发卡银行产生消费纠纷时,应注意保留相应证据,及时向发卡银行官方渠道投诉,或向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必要时还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如果信用卡发卡银行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