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湖北省十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对高校、中学、幼儿园等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据介绍,自2月下旬开始,该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对自营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三类重点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查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加工制作流程规范和各类台账如实记录填报等情况。
当天,该局还派出2个专项督导组先后深入湖北汽车工业学院、郧阳医药学院、市一中、市二中、龙门中学、车城幼儿园等学校食堂,实地查验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履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等情况,对环境卫生、食材采购、存储管理、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登记进行全方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快检室管理不规范、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严格、挡鼠板不符合标准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现场督促整改。
该局要求,学校食堂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的服务水平;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与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协作,适时对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和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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