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20日消息(记者门庭婷)近日,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遵义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调整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等38条政策措施。
其中,关于执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政策措施》显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新发放贷款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已经发放贷款,自次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关于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补贴。《政策措施》显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除正常计息外,对开户缴存起2年内购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对个人账户余额按同期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超过2年未购房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连续足额正常缴存6至12期的,按1年期利率补贴,连续足额正常缴存13至24期的,按2年期利率补贴。
关于支持首套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政策措施》显示,“代际互助”的支持对象为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应为夫妻、父母与子女关系。“代际互助”提取人应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且本自然年度未发生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行为。
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服务模式。《政策措施》显示,提取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部申请出具缴存余额证明,经公积金中心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缴存余额证明并将其账户锁定,申请人持该证明即可到住建部门备案登记,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提取资金直接兑付至住建部门指定的房开企业资金监管账户。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需自行筹集支付差额部分,即可到住建部门备案登记。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措施》显示,本次对不同情形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至20万元,对符合“以旧换新”政策的,在最高贷款额度上再提高10万元。对符合多项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政策的,不叠加提高额度,如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两种情形的,只能选择一种情形在对应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提高额度。
关于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措施》显示,针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将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不低于20%,更好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合理满足缴存人购房需求。
关于全面推行“带押过户”。《政策措施》显示,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