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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四川省南充市七夕文化活动舞美搭建及节目表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30日 11:38:38

项目概况

2024四川省南充市七夕文化活动舞美搭建及节目表演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本公告公示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HYFW-2024003

项目名称:2024四川省南充市七夕文化活动舞美搭建及节目表演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四川省南充市七夕文化活动舞美搭建及节目表演服务项目         ¥1,650,000.00

                                                                                  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采购项目经营资质的企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31日 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渠道:ccn_yygl@zgcsb.com

方式:网络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6F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6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

地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新媒体大厦6F

联系方式:韩先生ccn_yygl@zgcsb.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采购人)

邮 箱:ccn_yygl@zgcsb.com


责任编辑:乔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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