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各地应及时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化、法治化。在订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时,应重点立足于维护民营经济的公平地位,扶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全国人大代表、天明健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明对记者说,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市场主体可以对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情况进行评价。
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条例》指出,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姜明认为,省级政府应积极推进全域的“一网通办”。目前,在政务服务部分“一网通办”是标配,也是最直接的营商环境指标。省级政府应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础上,尽快推动政务服务的“一网通办”。全省统一标准,全省联合推动,省内无缝对接。条件合适时,应实现全国统一。
姜明建议,各级媒体参与营商环境的监督,立法中增加对媒体的监督要求,尤其是省级媒体对市县的监督。为了监督机制的公开、透明,还可以引入“好差评制”,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市场主体可以对有关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情况进行评价。具体办法由市政务服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以前有人在网上开玩笑,要是能像网络购物那样给政府评分就好了。现在部分省市在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有了类似设计,值得全国推广。
姜明表示,行业协会、商会的沟通、监督作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作为企业与政府的桥梁,这些社会组织对维护会员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沟通政府、服务行业成员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除此之外,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主发展会员,降低这类社会组织的注册门槛,并使这些社会组织更具代表性。
有些省市的设计中,不乏简单实惠的条款。有的省市提出“多个市场主体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为登记住所”,是个商事制度改革的积极措施。有的省市成立中小企业首贷、续贷中心,积极解决民企的贷款难问题。为保护知识产权,更大力度地减税降费,有的省市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