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生权。受访者供图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长江成为国家污染防治的主战场之一。在长江大保护实践中,开展以船舶电动化、港口岸电建设、港口电气化为主要内容的“电化长江”建设,通过“以电代油”提升船舶和港口电气化水平,能极大助力长江流域减污降碳增效。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生权建议进一步推动“电化长江”高质量建设。
以宜昌三峡库区为例,现有船舶数量近300艘,如果全部实现电动化,每年可减少使用燃油9269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万吨。2022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共计7491.8万千瓦时,相当于替代燃油1.7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61万吨,有效助力了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长江干流流经湖北境内达1061公里,为国内各省之最,为此,在湖北段推行“电化长江”高质量建设,很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李生权介绍,截至2022年底,长江湖北段建设岸电设施297套,实现了主要港口码头岸电全覆盖;打造三峡坝区国家级岸电实验区,全球最大载电量纯电动游轮“长江三峡1”号成功首航;武汉阳逻港电动集卡换电站建成投运,“阳逻-仙桃”航线两座120TEU集装箱电动船舶充换电站启动建设,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在‘电化长江’的推进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李生权介绍,船用动力电池价格高企,同动力大小的电动船舶(含电池)价格接近于2倍的燃油船舶价格,现阶段电动船舶仍以试点示范为主,尚未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以湖北为例,全省船舶数量约为3200艘,其中纯电动船舶共33艘,仅占1%,市场对船舶电动化缺乏积极性。港口和货运船舶使用岸电意愿不强,且货运船舶占湖北省船舶总量的90%以上,岸电设施使用率不高。港口电气化水平不高,目前长江沿线仅有少数港口开展了集装箱货运车、牵引车电动化替代和生产设施节能改造,大多港口仍在使用燃油车辆,老旧高耗能设备改造更换不及时,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严重。
针对以上情况,李生权建议,加强机制协同,构建“长江大保护”大协同体系,推动沿江省市成立“电化长江”工作组织机构,进一步落实各地、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港口、船舶、岸电等相关方主体责任,建立统一政府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岸电设施建设运营、船舶受电改造、岸电使用、港口碳排放监测等工作的日常监督执法,形成政企协作合力。
加强政策引导,在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规划、港口岸电建设规划、船用动力电池标准制定、岸电建设运营管理、港口电气化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和指令性文件,适时将岸电建设、岸电使用、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等指标纳入港口和船舶年检内容,引导和支持传统燃油船舶电动化替代、岸电建设运营、港口绿色转型,不断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普及电动船舶应用。
加强市场激励,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行贴息贷款、低息贷款、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措施,推动港口和船舶参与碳市场交易,激励各类投资主体主动参与,深入探索电动船舶租赁、船电分离、岸电设施代运营等商业模式,推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出台电动船舶制造、运营,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港口电气化改造方面资金补贴、税收优惠等一揽子产业扶持政策,帮助电动船舶、岸电等产业迅速发展,形成规模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