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提出七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复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通知》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对于已经复工复产和准备复工复产的企业,要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防疫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要坚决做出不予复工或停产决定。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体温监测和健康防护工作体系,并加强复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可采用线下实地检查和线上远程检查相结合的手段,科学把握监督检查的方式、频次和内容等。
《通知》提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复工企业的培训指导,可根据企业需求,组织技术专家,重点从场所设备的清洁消毒等方面,加强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专业指导,切实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同时,各地要积极调动系统内食品检验资源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提升出厂检验能力,缓解企业出厂检验压力,防止不合格的食品出厂。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对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企业实施精准帮扶,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原辅料采购难、口罩等防疫物资采购难和成品出厂运输难等问题。(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曹立萍)
(原标题:省市场监管局七项举措确保食品企业安全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