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推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升级版”措施,为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聚焦当前营商环境建设,近日,中国城市网记者采访了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武汉大学大数据研究院研究员、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张三保。
中国城市网:您如何看当前形势下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或意义?
刘向东: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积极恢复通道之中,但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尤其是居民、企业和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情况均需较长时间的修复,短期表现出消费和投资较为谨慎的情况,而地方政府受制于财政收支和债务压力,在促进居民消费和民企投资方面的财税金融政策捉襟见肘,迫切要从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和改善社会预期出发,扭转社会较弱的市场预期,通过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切实提振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更大程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释放更多的制度红利,提升消费者信心和居民收入预期,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
张三保: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复苏的必备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持续出台相关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大动力。得益于这些好的政策和行动,在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我国的营商环境已经排到了世界第31位,是世界上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然而,在世界经济充满不确定性的今天,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国营商环境建设还需稳中向好、不断突破。
就城市而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不仅是响应中央号召的必答题,更是提升自身竞争力、确保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内驱力。只有营商环境改善了,才能为城市吸引更多、更便利的资源;提升城市宏观调控的能力;完善城市法律法规;增强城市创新能力。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是各城市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
中国城市网:今年以来多地密集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据您观察,各地营商环境举措总体上呈现出怎样的特点?
刘向东:针对市场主体信息走弱和社会预期偏弱的局面,在我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后,各地纷纷采取各项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出各自的更新版、升级版、优化版。
一是采取更贴心的暖商措施,安抚外商和民企情绪,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创造更宽松有利的条件,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休养生息的发展环境。
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简化优化市场主体开办经营、照章纳税、注销退出等流程,提供简化申请材料、免予现场核查、缩短审批时限等便利,开展全流程“一站式”“绿色通道”服务等。
三是出台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梳理并清理一批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确实把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理念走势走深。
四是加强要素保障和稳岗支持。一些地方采取提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结合就业优先政策鼓励创新产业和稳岗脱岗,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并对“个转企”等业务在市场开拓、融资促进、人才培训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服务支持。
中国城市网:近年来,我国整体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但是目前仍然存在不同地区营商环境改革落差问题。不同地区营商环境改革落差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刘向东:对各地来说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因此各地在采取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各有千秋。营商环境的差异也最终导致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的流向,即集中向营商环境更好的地区流动。而营商环境的差距虽与各地的基础条件、发展状况密切相关,但与各地政府的思想观念和主动作为也有很大关系,因此各地落实营商环境改革的成效之间的差异,最终导致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有些地方营商环境越来越好,获取资金、人才和技术的能力就越来越强,自然经济发展的韧性和后劲也就越强;有些地方营商环境尚未得到优化,并未真正破解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从而造成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裹足不前,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呈现出马太效应。
张三保:我们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各区域之间的营商环境呈现出层次化的特征。比如,在七大地理区域中,华东地区营商环境相对最优,中部等区域次之,西北的营商环境则相对落后,各区域之间差距也较大。
一方面,不同地区营商改革落差会导致我国营商环境的整体优化步伐放缓。虽然近年来我国整体营商环境有较大改善,但进一步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则需要尽快补齐营商环境落后区域的短板。另一方面,区域营商环境落差可能加剧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营商环境落后往往意味着该区域体制机制改革滞后、思想观念保守,因此改善营商环境就是在肥沃土壤。
中国城市网:在您看来,导致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的原因有哪些?
张三保:首先,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差异巨大,各区域的资源禀赋、基础条件和发展历史的差距,造成了现在营商环境的差距,如广东、浙江等地处沿海的省份,资源禀赋充足,对外开放程度高,营商环境水平考前;而西藏位于西南边陲,自然环境相对恶劣,一直都是我国硬营商环境攻坚的重点省份。
其次,部分区域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忽视了当地的实际情况与民众需求。优化营商环境不能一味自上而下,在政策制定、执行和评估过程中必须结合当地企业和民众的真实需求和感受,找到适合自身的改革步伐,量体裁衣、因地制宜,才能真正满足企业发展所需,提升民众获得感。
最后,通过对各地营商改革进展与举措的梳理,可以发现,依旧存在部分地区对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不够重视、自主性不强的问题,在营商环境改革中照搬中央政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浮于表面等。
中国城市网:就如何因地制宜优化营商环境,缩小区域间营商环境差距,您有哪些建议?
张三保:不同地区之间的营商环境落差实际上也反映了不同地区的优势和短板。对于优势,要稳中求进、精益求精;对于短板,则要取长补短、着力突破。取长补短不仅是取自身之长,更是取他人之长。因此,各地必须精准对标,短期可对标与自身资源禀赋相似的城市;中期可对标同一地理区域、发展战略区域中的先进城市;长期可对标我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上海、北京,甚至国际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需要注意的是,因地制宜并非一味地照搬先进城市的优秀政策或做法,而是在吸收、利用其他地区优秀经验的基础上,因城施策,抓住自身的工作重点,利用自身优势补足短板。为此,各地政府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只有清楚地找准自身定位,并与国家宏观调控相结合,才能有所侧重地解决自身营商关键问题,建设符合自身特色的营商品牌,争取在细分领域做到最优。
刘向东:因地制宜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各自从自身查摆问题,找准原因,对照国际一流,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上深入开展自我革命,聚焦经营主体集中反映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加快改革步伐,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国内国际双循环注入新动力。
一是营商环境建设要树立以市场主体为核心的理念。要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把法外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主动对标先进加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多营商环境特色品牌。
二是争当改革“先行者”,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引导国有企业遵循竞争中性原则,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搭建亲清政商交流平台,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增强与国有企业的沟通对话的透明度,避免被外界误解为“内部操作”,让非国有经济与国有经济享有同等的重要地位,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制度环境,接续推出一大批利企便民举措,推动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为民营经营主体发展创造好的条件。
三是主动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提升营商环境标准。建设一流的营商环境不是没有标准,而是要对照标准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结合自身条件和发展基础,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改革,把营商环境建设聚焦到真心实意地为市场主体服务上来,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强烈反应的发展诉求问题,切实促进企业减负增效。为此要从改善市场主体预期和激发市场活力出发,放松对市场活动的各种限制性管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切实做到“无事不扰”,不严酷执法、涸泽而渔,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是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领域改革经验的梳理总结和复制推广。有些地方已经探索出良好营商环境的路子,需要鼓励各地区互学互鉴推出原创性改革举措,主动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营商环境优化路径,以点带面、提质扩面,营造“百舸争流”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五是建立保护创新的激励约束相容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是放而不管或管而不放。切实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尤其要开展罚款事项专项清理,将该放的放开,改管的管住,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同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打造高质量社会信用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实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