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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宪”在行 法治入人心

2024年12月05日 09:26:02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河南宁陵县局创新普法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让宪法普法宣传”走新”又“入心”。

“宪”在守护,集市宣讲“接地气”

“啥是宪法?”

“学宪法在我生活中能干啥呀?”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在宁陵县烟草局设的“宪法与生活”主题宣讲台前,普法志愿者正就宪法相关问题热火朝天地答疑解惑。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向现场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宪法与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和千丝万缕的联系。“当小梅还是婴儿时,宪法规定了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天然的、平等的权力;在她需受到教育的年龄,宪法说公民具有受教育权,任何人不得剥夺;当她毕业时,宪法说公民具有劳动权,要保障公民的劳动权薪酬待遇...”普法志愿者以“小梅的一生”为宣讲的主题,从个体出发娓娓道来,为群众讲解了宪法在公民的出生到死亡的一生中的作用和意义,让群众对宪法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原来宪法是这样在生活中在默默守护着我们每个人啊!”参与其中的一位大娘说到。同时,志愿者还针对群众提出的婚姻家庭、人格权益、遗产继承和网络电信诈骗等问题提供现场的咨询服务,活动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宪”场亲临 法进大厅“聚人气”

走进宁陵政务服务大厅,其中烟草办证窗口的咨询台、导办台前和窗口等位置都摆放了一系列的宪法宣传资料,如宪法文本、宣传手册、宣传单页等,以直观的方式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方便取阅,让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可随时接触到宪法知识。“宪法规定我们其在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得随意增设审批条件、提高审批门槛;同时您可以通过桌面上的的监督电话,对我们政务服务的流程、标准、结果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这是因为宪法规定公民有监督权...”在办事的间隙,窗口工作人员也会结合政务服务工作职能以及相关内容“见缝插针”开展普法宣传。窗口工作人员着重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宪法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引导前来办事的群众依照宪法和相关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予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与“宪”同行 法治机关“有生气”

“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同时它的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也比一般法严格...”这是在宁陵县烟草局宪法知识展览现场,由县局宪法讲解员带领干部职工进行参观,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宪法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重大意义。在展览结束后还设置了留言墙,职工纷纷写下留言,不少人留下了对宪法敬意的表达以及对宪法的感悟与思考。“通过宪法展览活动,能够让广大干部职工更直观地了解宪法,深化对宪法知识的理解和记忆,也让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县局法治员边翠萍说。同时,宁陵县烟草专卖局还开展了宪法“进机关”线上趣味答题活动,以题促学,激发机关人员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机关办公场所的走廊、大厅、会议室等显著位置摆放了宪法宣传栏、宣传手册和宣传折页等,聚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工作氛围与环境,增强职工尊崇宪法、依宪办事的意识。

守“宪”于心,诚信经营“成风气”

为进一步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质法治营商环境,宁陵县烟草专卖局的普法志愿者和市场监管员共同行动,对零售商户开展入店宪法知识普及宣传。通过发放生动形象的宣传折页,重点普及宪法法律对个体经营者的法律保护,以及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就商户关心的侵权责任、物业服务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采取生动形象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向商户详解涉法问题,积极引导商户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自觉学宪守宪、依法依规经营和依法维权。在普法宣传后,还进行了“我和宪法合张影”主题活动,商户与普法志愿者手持宪法文本或者站在宪法元素的背景前进行合影打卡,以这种新颖且具有仪式感的方式来传播宪法精神,潜移默化中增强对宪法尊崇和维护的使命感与责任感,营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下一步,宁陵县烟草专卖局将持续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为契机,聚焦群众法治所想所思所忧,探索创新宣传模式,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推动法治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为积极营造全民法治的社会氛围添砖加瓦。(马宁)

责任编辑:乔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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