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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与法“童”行 守“未”成长

2024年10月14日 16:40:25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守护好未成年人成长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以来,湖南省衡山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普法宣传,严格监管校园周边市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清朗无烟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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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人员走进中小学宣传烟草制品危害。

“小朋友们,这个可不是什么奶茶或者玩具,这是电子烟,长得好看但是害人不浅,大家可千万不能被它迷惑。”志愿者拿着类似奶茶一样的展品,用真实案例改编的故事,配合上警示动画视频,生动地向孩子们揭示了这类新型电子烟产品对未成年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切实增强未成年自我保护意识。

今年以来,衡山县局(分公司)积极与辖区中小学对接,精心为小朋友们开设普法微课堂,变“单向灌输”为“双向参与”。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册、放映宣传动画、开展有奖问答以及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将远离电子烟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巧妙结合,帮助未成年人充分识别各类陷进,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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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人员粘贴警示标语。

“杨老板,作为校园周边的卷烟零售户,咱们一定要提高未成年保护意识,坚决不能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涉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专卖稽查员表情严肃。

为营造清朗无烟的校园环境,衡山县局(分公司)在校园周边零售户店面醒目位置张贴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建立健全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200米范围内卷烟零售客户、电子烟经营户档案,按监管辖区责任到人;要求零售客户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警示标语,并向零售户和社会大众宣讲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引导零售户自觉做到规范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动员社会群众参与涉烟线索举报,汇聚社会合力。

“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实施以来,衡山县局(分公司)多次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中小学校周边卷烟零售客户专项治理;围绕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是否存在销售烟草行为、烟草经营户是否有按要求悬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和电子烟”警示标志、告知烟草经营户不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等三个重点,集中力量全面摸底调查,对发现的无证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和集中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持证户登记造册、分类建档,做到“一校不越、一户不漏”,形成依法治理校园周边烟草市场的高压态势。

下一步,衡山县局(分公司)将继续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依法履职尽责,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携手社会各界共同营造无烟、绿色的校园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护航少年儿童茁壮成长。(高原张皖)

责任编辑:乔妙妙
  • 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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