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绿色矿山遴选工作组莅临鹤岗市,开始对申建省级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进行实地评估核查。
评估流程主要包括材料审核、实地检查和意见反馈三部分。核查组依照《黑龙江省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试行)》检查矿山先决条件,审阅矿山企业自评估报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或计划,查阅矿山企业相关评价指标完成佐证台账、记录等材料;同时,根据内业检查确定现场评估重点,对矿山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踏查指标涉及的开采工作面、工业广场、尾矿库等场所,对矿山重点区域包括矿容矿貌、开采区、生态修复区及重点设备等如实记录实地核查情况,逐项现场打分。最后,整理评分记录表,形成反馈意见。对通过评估核查的矿山企业将在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纳入省级绿色矿山名录。
这项工作是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自然资规[2024]1号)精神,加快黑龙江省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实际举措。鹤岗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积极引导,鼓励矿山企业报名参加,主动帮助其准备申报材料,指导开展自建自评。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陆煤矿、振兴煤矿等2户煤矿报名,并已按文件要求完成自评估工作。(卢占君)
《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5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