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根据《鹤岗市政务服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兴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相继设立“办不成事”受理专窗,针对材料清单搞不明白、办业务找不到具体部门等情况进行受理,协助群众解决政务服务相关疑难问题。《办法》明确,如果有办不成事的情况,办事群众和企业可到“办不成事”窗口现场反馈,还可通过电话、网上、信函等多种方式和渠道进行反馈。
通过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让“办成事”越来越方便、越来越简单。“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可以通过主动服务、贴心服务,加强跨部门协作,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一站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大提升辖区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尹丽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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